- DRP单据中的跨渠道配货单、调拨单和退货单的吊牌价,默认都取上级渠道的吊牌价,现在可取下级渠道的吊牌价。
- 使用场景:每个代理商使用的吊牌价各不相同,此功能可以让代理商选择取上级或本级的吊牌价。
- 相关配置
如果跨渠道业务希望取下级渠道的吊牌价,则需做以下配置:
1.档案配置:点击【设置】-【档案配置】-【渠道信息】,选择“取价配置”将编辑显示设置为“开”(默认关闭)。
2.渠道信息配置:点击【商家】-【渠道管理】,选择相应的渠道点“编辑”按钮。如图所示,选择渠道对应的“吊牌价”(多价格需要先在【商品】-【多价格配置】中配置好),取“取价配置”为“子吊牌”。
- 单据示例
以配货单为例:图中总部配货给湖北省代,总部渠道对应的吊牌价为“1.1倍吊牌价”,湖北省代对应的吊牌价为“1.5倍吊牌价”。
1.如果“湖北省代”没有对“取价配置”做修改,系统默认为“父吊牌”,那么配货取值的时候会取总部渠道的吊牌价,即“1.1倍吊牌价”。
2.如果“湖北省代”将“取价配置”修改为“子吊牌”,那么配货取值的时候会取湖北省代的吊牌价,即“1.5倍吊牌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