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货单合单

  • 为方便仓库操作,增加了退货单合单功能。
  • 退货单合单设置

       【设置】-【流转设置】菜单中增加了“退货单合单设置”,可用于合并“相同收发店仓”且“未提交”的退货单。与此同时,您也可以指定其他条件,只有同时满足指定条件的退货单才可以合并。

       另外,以下情况也会导致无法合单:

  1. 委托的退货单。
  2. 退货单中的“是否计入退货比率”不同。

       库存占用设置:可设置库存不足时是否强制占用库存,默认为“不强制”占用库存。如果库存不足且“不强制”占用库存,则合单失败;反之可进行合单操作。

      上游单据回写规则设置:如果是上游生成的退货单进行合并,那么合并的退货单提交后,退货数量需回写到上游单据,您需要指定退货数量的回写规则。如果未指定,则默认按照上游单据的【提交时间从远到近】顺序回写上游单据的退货数量。

  • 退货单合单

       完成退货单合单设置后,在【流转】-【退货单】菜单中勾选符合条件的退货单,点击“合单”操作,即可完成合单。

      在此过程中,系统将自动作废被合并的退货单(释放已占用的库存),同时生成新的已合并的退货单(重新占用库存)。合并后的退货单,数量取汇总值,金额取汇总值,单价取平均价,退货日期取系统当前日期。